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意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
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
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
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1、直接监管①非煤矿业;2、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③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4、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5、建筑、施工、工程建设;③⑥6、企业、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第1页共2页(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
2019年1-12月,每月15日、30日之前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19年1-12月,每月25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其他检查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单位人员确定1、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