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责任(校长讲话)安全与责任(校长讲话)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我又来和大家谈安全了
安全,注意安全,确保安全……可安全到底是什么
安全就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分内应做的事
管教育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担责任
学校和老师都有着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但我今天主要讲的是同学们的安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我们中学部的同学在法律上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进行与你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时,你们要承担起你们应尽的安全责任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位老师将一把椅子放到学校走廊,小学一至四年级的同学没注意,被绊倒受伤了,那么这个责任是由学校和老师承担,因为一至四年级的同学都没满10周岁,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是我们中学部的同学没注意被绊倒受伤了,那么自己起码要负一半的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责问:那么大的人了,走路为什么不看着点
这里所说的“那么大的人”,其实就是说你是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再像小孩子一样做什么都不管不顾
《xx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五种情况下,如果学校已经履行了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再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
五种情况,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尽告诫、制止等义务,但学生拒不改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
由于你们还是未成年人,因而你们所负的安全责任主要是由你们的监护人,也就是你们的家长承担,你们该第1页共2页承担的就是接受批评与教育
我们各班的班主任一再告诫同学们,不要追逐打闹,这样很危险
但几乎每学年,都会有个别同学因追逐打闹受伤
特别是有个别同学,在打闹时在课桌上跳上跳下,却因为没有理想中的“轻功”,踩翻了课桌造成骨折
那么在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