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资金监管情况汇报(一)城乡低保工作实现规范、透明,阳光救助
年初,以低保标准调整和低保大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
从审计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标准重新审查上报低保对象
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申报,严格规范城乡低保申请程序、调查评估程序、审核审批程序和公示程序等工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覆盖率达100%
经过全面审核,全区共有582户、1261人退出低保,将符合保障条件的294户、673人纳入保障范围,为全国低保工作审计做好了准备
并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各街道重点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全区低保公示平台,实行全过程网络监控,对救助对象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1-6月份,全区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55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123
5万元、低保物价临时生活补贴7万元,城乡低保家庭春节过节生活补助43
2万元,使全区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资金均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积极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监督力度,将低保工作流程、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设立低保监督举报咨询热线,畅通困难群体利益诉求渠道,每季度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低保工作规范操作进行检查,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认真落实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范围内的家庭)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办法
3年内,连续3次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
并自20XX年2月,区政府再次出台《**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青城政发〔20XX〕11号),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救助不超过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次可救助3000元,实现了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临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