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精)(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有关规定,现申请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分支(办事)机构注册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兹委托代理机构/本企业人员代理/办理本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事宜。委托人注:委托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信息本企业申报人员信息(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规范要求: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企业。5、第3项指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支机构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6、本表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申请事项归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