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201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2
5785公顷
其中,商服用地15
88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75
0091公顷,住宅用地28
676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0
9421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
0707公顷,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5
66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
01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
0025公顷
三、政策导向(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县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XX县区住宅用地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开发利用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建设用地规模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含政府收购、收回第1页共2页的)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