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5篇泸江府办发〔2009〕43号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村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XX县区村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XX县区村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村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泸江府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动物防疫员是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具体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兽医技术人员
第三条按照有利于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原则,村动物防疫员原则上一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也可将相邻的几个村合并为一个防疫片区,跨村设置村动物防疫员
第四条村动物防疫员实行登记准入、村民自治选用上岗和动态管理制度
第五条村动物防疫员职责:(一)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
(二)负责本区域内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
(三)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动物饲养及疫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
(四)掌握本村动物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3-街(景区)畜牧兽医站统一供应,村动物防疫员要严格遵守生物制品管理、使用制度
严禁使用变质、假劣、过期、失效的疫苗、兽药,严禁从非法渠道获取疫苗、兽药,严禁买卖国家强制免疫用疫苗
第十一条村动物防疫员每年考核两次,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结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组织考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