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5月19日7时30分许,XX县区中盐滨江峰景小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死亡1人
事故发生后,XX县区有关部门未按事故报告规定上报该事故,引起群众不满而举报,经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事故属实
2017年11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依法严肃查处XX县区中盐滨江峰景小区“5
19”死亡事故的通知》(吉市安字〔2017〕42号)要求,XX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XX县区中盐滨江峰景小区“5
19”死亡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2017年5月19日7时30分许,XX县区金川北大道125号中盐滨江峰景小区3栋2单元西侧电梯(内部编号7号电梯)井道内发生一起坠落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二、事故相关单位和设备概况1
事故相关单位具体情况
XX县区信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为XX省XX市XX县区金川镇天府苑XX县区10号,法定代表人谢志红,成立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24065370512f,营业期限为2013年04月10日至2063年04月09日,经营范围为物业服务、绿化养护、水安装及维修、室内外装修
证照编号为082420011142,登记机关为XX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发生事故设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