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局年度工作计划全县常住人口控制在78万以内,人口出生控制在56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
00‰以内,自然增长率2
50‰以内,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6
50%以内;户籍人口控制在70万以内,人口出生控制在4500人以内,人口出生控制在8
0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
50‰以内,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9
00%以内;人工流产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镇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5元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生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按照《市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主要标准》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做好同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加强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目前的低生育水平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根据中央《决定》的要求,要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年内镇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年人均不少于5元
二、加强综合治理,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现居住地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改进现居住地管理统计和考核办法;加大相关部门之间协调的力度,各镇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纳入基层综合执法范围,形成以现居住地为主计划生育管理的合力
强化基层计生干部工作责任心,提高对外来流动人口生第1页共3页育节育情况知晓率,积极为外来育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