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基层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改革方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一批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和监察部门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其职责是:人事部门负责拟订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监察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竞争职位(一)正科级领导职位9个
在全市国税系统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12个
在市局机关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4个;在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产生8个
四、资格条件(一)一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正科级职位:①具体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车购税分局现任班子副职,市局机关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0XX年12月以前第1页共5页任命的市局稽查局现任科长,任职年限均为任本职务层次2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③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