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5篇慈东工业区管委会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规划实行并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市城市规划管理条理》、《XX县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X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汇编》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慈东工业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审批手续1
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2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文件及要求选址的报告,向规划部门申请《选址意见书》3
规划建设科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规划要求及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向建设单位提出初步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提交规划建设科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后予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供正式盖章的红线图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红线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土地勘测定界资料向规划建设科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提供经土地测绘部门盖章的地形图10份、立项文件复印件2份,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6份,并经环保部门签字后报规划建设科办理
规划建设科在收齐上述有关资料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办妥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经项目批准机关同意,并向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1页共4页第四条在项目总平面图确认后,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确认的方案进行建筑单位设计
在完成施工图后,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中有关城市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