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意见为具体贯实中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全区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政治本质和营业程度,培育培养一支政治坚决,营业精深,作风过硬,可以负责新情势新任务发展重担的高本质干部队伍,依据“大规划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本质”的要求,就做好年全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施行意见:一、培训对象和任务1、培训对象
区属一级单位在职科级及以下干部
2、工作任务
全区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脱产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其中,3年内组织到区委党校或其他培训机构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二、培训办法1、全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的统筹协调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
2、区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分阵线和系统开展,由各阵线和系统的牵头单位党组织详细负责组织施行,各单位共同(区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组织施行分工安排见附件)
3、街镇(区、处、场)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区人事局详细负责组织施行
三、培训内容1、增强政管治论常识的培训
认真抓好“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用“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思想,使他们结实坚持准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与时俱进、开辟创新的优越精神形态
2、增强新实践、新常识、新技艺的培训
要紧紧围绕我区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围绕本阵线、本系统、本单位本身担负的工作本能机能职责,开展新实践、新常识、新技艺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应变才能,不断加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发明性,不断提高处理新矛盾新问题的实践程度和工作身手
3、增强岗位培训和任职培训
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第1页共2页依照干部岗位要求,增强对干部的岗位培训
对新选拔负责科级职务(含指导职务和非指导职务)的干部,在日常培训的基本上,要重点增强政管治论、专业技艺、公共治理、行政决定计划实践、指导科学与指导艺术、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常识的培训,为干部实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