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海外办事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走出去”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公司海外事业部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外事业部机构和人员”,是指公司设立的各驻国外办事处以及在办事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海外事业部是公司各海外办事处的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公司海外办事处人员人身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经销管理科协助海外事业部对海外办事处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外事业部人员在境外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一条各海外办事处人员应在出国前认真学习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详细了解公司对各驻外办事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条各海外办事处人员应在出国前详细了解拟前往国家的当地法律法规,掌握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三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针对当地的风俗习惯、禁忌事宜、安全信息收集、当地紧急救援联系方式等方面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公司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任何来到办事处的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记录《安全培训表格》
经销管理科负责定期对各海外办事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第一条海外事业部应负责制定各驻外办事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体系,做好办事处防窃防盗措施
第三条各海外办事处要加强与当地使领馆的联系,加强对驻在国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评估和预警,并及时报送经销管理科;与驻在过其他中资企业建立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安全信息
第四条各海外办事处应制定外出人员请示制度,任何办事处人员外出工作要由办事处负责人统一安排,按时回到工作区,如果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回来,要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