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督查方案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筑纪通字(20XX)2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特拟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范围20XX年以来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拨款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项目执行监督检查内容1、项目任务书规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2、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情况,包括专利申请与授权、技术标准制定与备案、论文发表等;3、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4、科技人员投入、工作量与人才培养情况;5、项目组织管理及与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经费监督检查内容1、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到位落实情况;2、项目经费使用开支情况,包括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支出是否按照批复(任务书)的经费预算执行;核算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项目经费所形成固定资产情况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等;3、项目单位财务信息质量情况,主要考查财务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4、项目单位财务管理状况,主要考查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和管理的有效性;5、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同志担任,成员分别由市科技局、市发改第1页共3页委、财政局、工信委、审计局等部门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监察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分成若干监督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分别由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带队、聘请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成立专家组,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参加并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和区(县、市)科技局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四、监督检查进度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在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1月中旬期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