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发机构若干政策的意见为充分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增强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竞争能力,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宁创办科技研发机构或设立科技研发分支机构,促进*经济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加快实现把*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研发基地、软件研发生产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目标,现就在宁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科技研发机构落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市(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县外经贸、工商、民政等部门各自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在科技研发机构注册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
二、科技研发机构在本XX县区内进行的符合市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县各级计划、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为其办理立项、规划、登记、开工建设等手续
三、市公安局对因工作需要出国(境)或前往边境地区的在宁科技研发机构中的内地公民,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私出国护照;取消赴港澳商务的配额限制,办理3个月至1年多次有效的赴港澳商务签注;加快办理边境通行证
对在科技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人和台湾省居民根据情况分别办理1至5年的多次签证(签注)和居留证(暂住签注),并根据有关规定,协同市教育局对其偕行家属的入出境、居留、子女入学等事宜提供帮助
四、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在宁科技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应及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予以享受国家及地方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承接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优先立项,并给予科技经费扶持
五、在宁科技研发机构聘用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可享受“三优一免”政策,即享受本市有关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由市人事部门为其优先办理和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并免费托管在宁科技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的档第1页共2页案
六、对于外商及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