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申请须知一、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二、申请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受理范围(一)XX省食药监局受理类别1.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首次、延续、变更);2.白酒、乳制品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见附件)(首次、延续、变更);3.肉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饮料(除去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等高风险产品及其他食品(首次)。(二)市局受理类别除XX省食药监局受理类别外,剩余类别均由市局受理。申请人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其管理权限涉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及工作组织协调,应当向XX省食药监局一并提出申请。四、申请材料(一)首次、变更、延续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旧版营业执照,请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工艺设备布局图;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9.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表;10.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11.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注。1.首次按1-8提供材料[纸质材料按照顺序提供];2.变更按1-10提供材料[纸质材料按照顺序提供];3.延续按1-9、11提供材料[纸质材料按照顺序提供];4.增加“其他食品”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查细则;5.首次申请或增加食品类别的,需准备好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应为执行产品标准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并在半年之内有效),供现场核查时查验。(二)申请人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外设仓库地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变更(化)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化)申请书;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3.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更名证明复印件(仅申请人名称变更时提供);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当地有关部门出具更名证明复印件(仅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时提供);6.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表(提供证书原件);7.申请人关于生产地址未迁移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8.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的相关材料(仅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提供);9.外设仓库地址变化的相关材料(仅外设仓库地址变化提供)。注:1.仅申请人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外设仓库地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变更(化),按照1-9提供材料[纸质材料按照顺序提供](根据变更(化)内容,无要求的无需提供);2.在变更((二)中规定类型除外)、延续时,涉及申请人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变更时,只需填写(一)中《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注明变更内容,不再需要另行填写(二)中《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化)申请书》,但需要按照(一)、(二)中的规定提供材料;3.在变更((二)中规定类型除外)时,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未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书面承诺。五、网上申请申请人需要分别在“XX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申请系统”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详见《食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