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申请须知一、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二、申请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范围(一)XX省食药监局受理类别1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首次、延续、变更);2
白酒、乳制品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见附件)(首次、延续、变更);3
肉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饮料(除去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等高风险产品及其他食品(首次)
(二)市局受理类别除XX省食药监局受理类别外,剩余类别均由市局受理
申请人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其管理权限涉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及工作组织协调,应当向XX省食药监局一并提出申请
四、申请材料(一)首次、变更、延续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旧版营业执照,请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4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
工艺设备布局图;6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7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8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9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明细表;10
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