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还本免息的报告农行城关支行:根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2015号文)甘肃农行城关支行、永登支行、中行XX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结执行一案,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据XX省高院指定执行裁定,对我公司位于XX市中山路1号“三洲大厦”房产实施了整体三次公开拍卖、终因:房产无证,无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登记方面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和难以预估的各项费用,税费、处罚等巨大的投资风险
无人报名参加竞买,而最终流拍
其间执行法院与拍卖公司推荐了唯一意向竞买人:甘肃宏丰集团出价1
36亿元,我公司也积极配合,力促1
36亿元达成购买意向,因为“大厦”房屋无证,该公司退出商谈,放弃购买“三洲大厦”依法公开拍卖流拍
协商转让无果之后,面临者以何种方式处置房屋资产偿还各类债务的选择,但无论采取以物抵债,资产按现状变现,或者其他处置方式,都无法正常执行,清偿所有债务,“大厦”本身承担债务,矛盾日渐突出,“三洲大厦”除明显的短陷外,还存在着实际问题:无房证、无相关手续等致命缺陷
一、负债重:农行、中行、兰州银行本息如2
其中:农行本金1
031亿元,利息9000多万元
中行本金14000万元,利息2000多万元
兰州银行本金1300万元,利息3000多万元
二、其他欠款
计1900多万元
兰州民生典当公司本金650万元,利息550万元
内部职工集资款154万元,利息未计向承包方
“佳润酒店”承包方借款300万元,利息未计
原“三洲大厦”装修工程款,未结欠款146万元
律师费、其他个人和单位欠款100多万元,利息未计
抵押给甘肃水产公司本大厦房产520m2,(地下一层170m2,一层70m2,八层280m2),预计收回需要300万元
三、“大厦”整体租赁期长,租金低
“三洲大厦”于2008年6月23日整体租赁给甘肃长颖公司租期10年,年租金222万元,至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