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单项工程验收书土方平整工程合同书甲方:广西XX市脑科专科医院乙方:广西XX县区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同意XX市XX县区脑科专科医院土方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特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南宁脑科专科医院二、工程地点:五象大道体育馆边三、工程施工内容
土方开挖、装运、平整、自然压实
四、工程土质
五、工程数量:约贰佰伍拾万方六、工程单价
00元人民币(不含税费),如遇石方,价格另议,运距在1
5公里内,每超过1公里增加1
2元/立方米的运费
七、工程总造价
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
八、开工时间和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从2010年10月25日至2011年5月25日止(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工期为180个有效工作日(如雨天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施工的,工期可顺延)
九、工程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燃料、机械设备、人工费等,甲方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独立施工、独立核算,甲方派人监理指挥签证
十、结算付款方式:1、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乙方将机械调到工地,甲方按每台挖机、重型推土机、汽车支付壹仟元给乙方作为机械运调费
乙方机械及人员进场后三天内,甲方按土方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拨工程预付款给乙方作为开场施工每十天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一次,结付计价工程款的95%,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计款,余下5%在下次结算时付清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在十五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