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铁调〔2021〕160号)等规章规定,结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重新修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外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3—作业。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施工按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1.高速铁路:京包客专线怀安站台阁牧站、台阁牧站〜~包头东站间及呼和浩特站集包场~呼准场联络线;乌大高铁乌兰察布站(含)丰镇〜北站(含)间。呼和浩特站集包场呼准场联络线天窗结束后不开行确认列车〜,设备的检查确认由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负责,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确认情况。2.普速铁路: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无。干线:京包(古店集宁南)、包兰、唐包、包西、集通线。其他线〜路:除繁忙干线、干线以外的线路。京包客专线台阁牧站、包头东站(含)~包头西站(含)间、呼和浩特东站~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间动车走行线、呼和浩特东动车运用所、呼和浩特东站高速场~普速场间联络线、察素齐站I场~察素齐站II场间联络线按普速铁路管理。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天窗和慢行、邻线限速、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组织实施,规范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4—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第五条集团公司是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责任主体•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规范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八条施工项目。(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线路、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跨越、穿越铁路线路或站场的桥梁、隧道、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燃气、蒸汽)管线施工—5—(含上述非铁路产权设备的检修作业),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拆除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燃气、蒸汽)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四)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给水管路)上作业,影响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五)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歹IJ控、STP应答器等行车设备大中修、改造施工。(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基础设施更新、应用系统变更等施工。(七)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八)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通信网络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办法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电话、站间行车电话、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