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结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根据县新农村办有关新农村进度的要求,全县各新农村点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空心房、危房的拆迁,县里将于6月底组织督查,先由县新村办组织财政、农业、水务、城建、交通等部门到各新农村点打分;二由县领导带队组织各乡(镇场)书记、场长进行打分
七组拆迁任务重,按规划要求拆迁的农户绝大部分截止6月25日未动工,主要原因是观望拆迁户钟和生房屋(原组里老仓库)是否折迁
乡、村、组多次上门做钟和生思想工作,无法做通,县里新农村督查又近在眉睫,不得已只得采取强行拆迁
二、乡、村、组长解决拆迁问题的过程空心房建于七十年代,原为组里老仓库,基于年花5000元从组里买下,该房既是空心房,同时又是砖木结构的危房,属于新农村拆迁范围,同时该房位于整个组的中心地带
根据规划,该地方为新农村点露天活动场所,同时是一车辆调头、相让的转盘(因该组目前无一处可让车辆相会后相让的地方),为解决此次房屋的拆迁,组里召开的理事会和群众会至少有十几次,上门做钟和生及其父亲的思想工作不少于二十次,组里提出补偿其人民币10000元整,另处补偿其宅基地四十个平方米(钟和生空心房为77
但其仍然不肯
组里万般无奈,只好把此事交到乡村,因为该户不肯拆迁,导致其它农户也跟着不肯拆迁,乡村着手后仍多次上门做工作,钟和生提出组里必须解决与其原宅基地同等大小的宅基地,并补偿其人民币10000元,乡村组织组里召开理事会和群众会,在会上补偿办法通不过,群众不同意,在万般无奈情况下,乡、村、组于年6月12日向钟和生拆迁户下发通知,通知根据XX市人民政府第26号令第三条第5款、第6款规定,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其旧宅基地,并要求钟和生于年6月15日开始拆除,如果其未拆除,乡、村、组将强行拆除,从6月12日至6月23日,乡、村、组仍然苦口婆心做工作,其仍然不肯拆除,6月24日乡、村最后一次向其说明,其仍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