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寄發注意事項一、請於信封上書明:(一)受信者為單位或系所者:請寫全名,如電資中心的網路測試中心不可以只寫網路測試中心,一定要加上電資中心;如管理學院的模式與模擬研究中心,不可以只寫模式與模擬研究中心,一定要寫管理學院
(二)受信者人名請書寫全名,切勿僅書寫「林小姐」字樣
(三)連絡電話:手機為10碼;單位分機為5碼
本校為受信者,發信人之填寫範例□□□-□□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系(院、或單位)館樓室手機或分機收二、各單位寄出信件注意事項:大宗信件或各單位寄出信件必須註明寄件人單位、姓名及單位分機號碼
本校為發信者時,填寫範例:交通大學□□□-□□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系(院、或單位)館樓室發信人姓名,手機或分機□□□-□□(受信者郵遞區號)市路號樓室公司收三、外國信件請寄件人寫明單位系所的英文全名(請勿用縮寫)
郵資類別支付注意事項一、發文有收據、憑證、合約等,以掛號郵資寄出
二、通知、書函、發文副本,以平信郵資寄出
三、有時效性之掛號或平信,則以限時寄出
(例如一週內要到達或急須對方回覆之函件)四、滿二十件以上之郵件,以大宗寄出
五、大宗掛號,需造冊排序,一式四份交寄
六、大宗郵件應裝填完整,信封載明收件人及其地址
七、大宗郵件內有重量不一之函件,應另交寄,並須以口頭告知發信人員
發文應注意事項一、承辦人員於創稿時,請勿使用單位登記桌的帳號
以免受文機關對公文有意見時,無法連絡承辦人員
二、承辦人員若擁有多個單位之身分,於創稿時,應先注意確認其代為發文的承辦單位
以免將來查詢、檔案調案及銷毀時,造成權責上的困擾
三、發文之附件電子檔,以不超過1MB為原則,掃描之電子檔案亦同
四、受文單位請承辦人員務必繕打全名,如國科會:請繕打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科院:請繕打為中山科學研究院;中研院:請繕打為中央研究院⋯
五、函稿若為回覆來文之創稿,應於說明欄內敘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