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情况汇报【摘要】:根据省建设厅领导指示及协会工作安排精神,XX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于2006年9月6日至13日组织学习考察团(一行十六人)赴杭州、上海等地监理协会考察学习,分别与相关的行业协会、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及施工方展根据省建设厅领导指示及协会工作安排精神,XX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于2006年9月6日至13日组织学习考察团(一行十六人)赴杭州、上海等地监理协会考察学习,分别与相关的行业协会、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及施工方展开座谈,并参观了部分工地建设。在杭州期间,我们首先与XX省监理协会进行了座谈。XX省协会着重从项目代建制、监理招投标及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等方面介绍了XX省的情况。XX省代建工作主要是从省发改委来推动的,去年公布了第一批代建资质企业,主要是具有工程咨询、监理及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一般都采取代建制并用公开招投标来选择代建单位,政府部门不再成立相关的项目指挥部。这方面发改委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可以在发改委网站上查到)。XX省协会及参加座谈的部份监理企业也认为代建制推行是监理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可以把监理企业从目前收入低、管理力度(特别是在投资、进度监理方面)不足,安全监理责任风险加大等不利环境中解脱出来,同时还可以解决监理人员素质越来越低,人材越来越难以留住的状况。XX省工程咨询公司从代建制实践中体会到了甜头,收入从监理费率0.8%--1%提高到代建费的3-5%,代建人员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可以聘用到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浙讲省目前推行代建机制项目类型来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业主直接委托的代建项目,对代建单位资质要求不高,收费也较低,一类是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的代建项目,资质要求为咨询资质加监理或招标代理等其他方面的一项资质。目前这种代建制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方面工作难度较大,代建单位还不太具备这方面的能力,XX省有关项目管理方面的规定也尚未出台。第1页共7页关于安全监理工作,XX省监理协会及监理企业普遍认为,目前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条例》只是对监理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方面做了一些规定,严格来说还不是安全监理规范。同时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势必影响到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以及监理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监理企业出于对市场业务的考虑会采取不报告政策,除非工地安全隐患已经极为严重。目前《条例》有关安全监理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建设部出台的安全监理意见也还未全面解决监理企业相关的实际操作问题。监理企业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如还要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势必要增加相关人员投入,增加了企业成本,江苏、上海已出台相关规定企业可另加收相关安全监理费用(而且不得优惠),XX省各监理企业呼声也很高,目前也处于安全责任大又无相应收费的困境。此外,目前的安全监理培训大部份还是按照施工企业管理角度去培训的,监理方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还没有相应的针对性的培训,很多单位目前也还有抵触情绪,从业人员工作也不是很主动,行政管理机关也知道此情况,但由于条例是刚性的,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企业只能被动地接受目前的状况。XX省协会已于2004年6月停止省级监理工程师考核发证,主要是与国家颁布的行政许可法有矛盾,但是由于监理项目数量远远超过已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2004年2万多个项目只有3800多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目前注册监理工程师有4937位),特别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方面,省协会也认为很有必要再培养一批。全省监理企业2005年收入13亿多,共283家企业,从业人员2万多名,全省监理企业只剩3家未改制,其他已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了。在监理市场监管方面,目前XX省尚无统一的监理招投标管理规定,但各地级市有相应的管理规定,相互之间有些差异。在施工招投标方面XX省则明确规定重点工程不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其他工程可选用传统的综合评标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XX省协会还介绍说目前在XX省范围内监理公司在同一项目第2页共7页上可以既可作为代建单位,同时又可以是监理单位。在对监理单位考核方面,江苏、浙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