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8篇(篇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利于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旧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旧条例中法纪不分的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处罚法存在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的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
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
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薄
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
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式、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
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第1页共10页领导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