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市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办)验收命名工作实施意见
创建省市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办)验收命名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二重、东电、东汽老龄委,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二○○二年下半年起,我市在城乡范围内以及县、乡、村三级开展了创建敬老模范(简称创模)地区工作
按照*老委发(2002)2号和(200*)1号及*老委办发(2003)6号文件有关创模工作的精神,为了做好我市创省模县(市、区)的考评推荐和创市模镇乡(街道办)的验收表彰命名工作,依据**市创建敬老模范镇乡(街道办)考核标准(见附件2),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市关于创建省、市敬老模范地区考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领导担任
工作人员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志和部分委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二、创建四*省敬老模XX县区(市、区)的考评推荐办法(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四*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敬老模XX县区(市、区)活动意见》和《四*省敬老模XX县区(市、区)检查验收标准(暂行)》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创模活动,积极申报和争创省级敬老模XX县区(市、区)
(二)已申报并经省上确认的参加首批创建省级敬老模XX县区(市、区)的单位,应对3年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事迹材料,填写《四*省敬老模XX县区(市、区)申报表》(见附件1),并向市创模考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请第1页共4页求检查验收的申请,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包括图片、文字资料、阵地建设、宣传标语等,有条件的,应将该县(市、区)、镇乡(街道办)、村(社区)开展创模活动的成果制成专题片,供检查验收组观看,以了解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三)接到各地上报的申请后,由市创模考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