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一般程序[五篇材料]当前我国违法建筑执法的一般程序为:1、立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或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移送或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具有明确的行为人且该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予立案
制作《行政违法案件立案呈批报告》,说明事实与理由,经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查处
2、取证(1)由不少于两人以上的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向当事人或单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阎明事由,要求配合取证;(2)制作现场笔录,记载取证过程,并由调查人员(勘验人员、见证人)和被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若被调查人员(当事人)拒签,则由调查人员(勘验人员)注明原由;(3)采用合法手段取集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及勘验笔录等能表述违法行为的证据,并进行证据事先保存
(4)形成((调查报告》
3、审定调查终结后,由承办人将制作的《行政违法案件立案呈批报告》、《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据资料整理上报
经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承办人负责对处罚进行预先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还应进行听证告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4、执行(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单位)姓名或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及制作机关名称及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执行机关公章并送达当事人签收
拒签应注明原由并由见证人签字
(2)当事人(单位)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当事人(单位)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法由执法机关的第1页共7页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受理、管辖
违法建筑拆除的一般程序:执法机关认定需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应按权限报送审批
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移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按一般程序进行认证和查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拆除
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