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在歌唱教学中的神奇魅力我和许多同行在一起听课,上课的教师无论是在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手段上都加入了最新的课改元素,课堂气氛活跃,知识面涉及也很广,学生应该说在一节课中收获颇多
但是我们听课的人却总是觉得还不舒坦,原因是什么
思考:可以说课改确实给学生们带来了许多实惠,至少现在的一节课上学到的知识可能是以前两三节课才能学到的
但就在我们轰轰烈烈、奋勇前进的时候,各位同仁是否有人回过头看一下身后的路上,我们不慎丢掉了什么
对了,是教会学生怎样用类似“天籁般的声音”去歌唱
是怎样如森林中的黄莺,既有嘹亮婉转的歌喉,又有发自内心的演唱激情
课改中有过这样的一个要求:淡化双基
好了,有的教师囫囵吞枣似的一概接受,当即删去课堂上一切有关练声或指导演唱的内容,让孩子们“自由自在”地歌唱,出来的效果当然就是“惨不忍听”
而《新课标解读》中也有一段斩钉截铁的论述:音乐教育教学中,应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核心
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
试问,学生长时间听到的是自己这种或撕声厉竭或颓废无力的唱歌声音,美,从何谈起
审美能力提高
在这中间学生是没有责任的,因为他们没有被养成过这种习惯,没有这方面的已有经验;再者,新改版的音乐教科书上融入了大量立意美、情景美、音韵美、曲调美的歌曲或乐曲,让孩子们提高审美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已经具备了;那么,应该为这个承担起责任的是我们教师自己
我想,如果音乐教师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中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审美体验积极而恰当地融合到教学中,特别是融合进歌曲的演唱处理中,将歌中美好的一切都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我相信学生在这种情感的驱动下,要唱出心中的激情和展现出相应美丽的歌喉不是一件难的事
有一个例子用事实证明了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今年我教的是一年级音乐,按照惯例在第一节课上我是先和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