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细则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设目标通过科学测评,慎重甄选,培养和选拔出临床及职能科室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人才,促进重点学科医疗、教学及科研齐头并进
注重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保证人员总量稳步增长,结构合理优化,促进医疗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肿瘤专科医院,为实现医院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的人力资源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二条建设原则德才兼备,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重业绩,合理设岗,公平择优
第三条组织体系在医院领导层和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下,由人事处负责,科室紧密配合,职工积极参与,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甄选、考核与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形成规范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建设组织体系
第四条主要内容一、人才甄选;二、岗位管理三、岗位轮换;四、人才培养;五、考核、激励及惩罚
第五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全体在职职工
第二章人才甄选第六条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及发展前景,通过培养,有望成为相关领域领军人物的精英人才;学科骨干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过一定水平的研究,通过培养,有望成为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优秀人才
第七条甄选方式及数量第1页共11页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相结合,若医院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可考虑以外部招聘形式储备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按科室(专业)选拔,数量依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及现有学科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而定,每个科室学科带头人1-2名,学科骨干2-3名,重点学科可适当增加名额;每个科室至少有一个学科带头人和一个学科骨干
第八条选拔标准一、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标准(一)身体健康,申请当年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含5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不含50岁);(二)热爱肿瘤医学事业,思想品德、学术和科研道德良好,具有奉献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承担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