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XX省规划委员会【发布单位】80103【发布文号】京计规划字[2001]866号【发布日期】2001-05-18【生效日期】2001-05-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的通知(京计规划字〔2001〕866号)各有关单位:《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已经市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是根据《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和首都新世纪发展的需要,由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
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推进城市化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全市“十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望全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本市城市化工作在“十五”时期取得更大的进展
附件: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规划委员会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XX省“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XX省发展计划委员会XX省规划委员会2001年4月)第1页共12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是“十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根据这一战略要求,《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XX县区城市化进程,提高市区现代化水平”
本规划是落实这一战略要求的专项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五”时期北京城市化的目标和重点,并围绕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提出推进北京城市化的重大举措
一、一、城市化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要求(一)城市化现状北京是一个既拥有中心城市(市区),又包括广大XX县区农村的大都市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