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计划书垃圾清运协议书甲方:青岛长城电力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甲方厂区环境卫生,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厂区内的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厂内垃圾的地址为(办公室门口、车间门口、厨房和宿舍门口)
2、清运频次
乙方每周清运一次
3、清运时间
每周星期六,节假日顺延
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
依据双方协商,甲方按300元/月的价格支付给乙方垃圾清理费
2、结算方式
2014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年的垃圾清理费用3600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非指定地点垃圾,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清理,乙方应予配合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垃第1页共2页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标准为1000元/次起扣
4、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合法处理甲方厂内垃圾,凡因乙方乱倒垃圾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