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布局及对策省政府《XX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发稿时间:2010-3-910:28:08阅读次数:1795)苏政办发〔2009〕127号2009年11月16日高标准农田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
一、灌排设施配套
苏南、苏中圩区、平原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以上,淮北地区、沿海地区和丘陵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0%以上
日降雨150-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积水
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
8米以下,盐碱土地区在1
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农田平整肥沃
条田面积淮北平原地区200亩以上,其他平原地区100亩以上,丘陵山区50亩以上
耕层厚度大于20厘米,沙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每公斤20克以上,非沙土水旱轮作区20克以上、旱作区16克以上
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三、田间道路畅通
机耕路与乡村公路相连接,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
5米,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道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
四、农田林网健全
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干支渠和机耕道两侧配置2行林带,农渠配置1行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每格200亩)建设标准
五、生产方式先进
平原地区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丘陵山区不低于60%
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
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六、产出效益较高
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
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