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青少年服务中心的计划书**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香港**社会服务社于1996年合办了*港及海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中心
多年来,双方为长期分隔两地的家庭和有需要人士提供适切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并交流了*港两地社区服务的经验,拓宽了社区服务的领域,取得明显的社会效应
在此良好合作基础上,并在了解调查社会需要的情况下,双方拟计划再度合作,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建立*港首家青少年服务中心
一、合作目的(一)由于一些单亲家庭或父母工作繁忙,缺乏对子女的照顾教育,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青少年服务中心主要服务边缘青少年和缺乏照顾的青少年及其家长,同时兼顾服务*港分隔家庭的子女
(二)进一步拓宽香港**社会服务社在内地的服务领域,继续促进*港社区服务交流;扩大**街社区服务内容,提升街道在青少年服务方面的档次
(三)为香港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在一个内地实践基地,更好了解内地;为*港社工系大学生提供实习基地,更好从事社工专业
二、双方责任(一)甲方:**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1、负责办理设立青少年服务中心的有关手续
2、负责提供专用场地,提供本中心专线电话
3、派出大专以上学历职员,担任推广及开展此项服务
4、在逢源街辖内设立宣传专栏,作为本中心的宣传活动阵地
5、建立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的宣传网络,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宣传本中心服务宗旨,扩大社会影响面
6、负责发动有兴趣该项服务的义工(大学生和专业人士)协助中心工作并协助社工系学生实习
(二)乙方:香港**社会服务社第1页共2页1、负责派出参与此计划之专业社工或职员,定期在中心提供青少年及其家长辅导、个案辅导、座谈及咨询等
2、负责一性次提供开办经费港币伍万元,用于添置中心设备:包括电脑3部、电脑打印机1台、传真机1台、电视机1台、dvd1台、办公台椅2套、电脑办公台椅3套、音响设备1套、电视机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