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规划交通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机关保密工作,保护好党和国家机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保密要求(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对各项机密做到守口如瓶,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的不记;(二)严格文件管理,不经局长批准,不的私自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室或翻印、复制、外传、抄记;(三)严格公文承办制度,各级来文的拆封、清点、登记、呈批和管理,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拆封或乱传;(四)有密级的文件、电报的收发,由办公室专人管理,逐件登记,专柜加锁并定期清查,按时归档、清理、上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追查;(五)阅读、传达文件,要按照规定范围进行,传阅有密级的文件,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六)外出或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保管,用后及时归档,不得自行存放;(七)起草文件时,要根据文件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机密程度,标明密级和发放范围;(八)不准用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九)秘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局机关打字室打印,不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到外单位印刷;(十)传递秘密文件、电报要包装密封,由专人递送,不的用普通信封发放,不能携带秘密文件外出;(十一)阅看秘密文件、电报,应在办公室,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得随便摘抄
(十二)桌面上不要乱放密级文件,下班前文件要入柜、加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第1页共3页(十三)坚持经常性尤其是节假日的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万无一失;(十四)凡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办公厅各类文件,必须定期清缴,每年清缴两次,交保密室存放
(十五)涉密机与非涉密机分别张贴蓝色和红色标签
(十六)专机专用,工作机严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