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自治诚信承诺书范文大全XX县区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甲方:石城镇计生办、村委会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自觉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承诺(一)全面落实法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国家、市、县制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二)在法定期限内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三)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四)户口在本县内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以下奖励
XX省制定实施的计划生育的奖励:1、《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四项奖励
(1)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2)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3)按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已婚夫妻,镇(街)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奖励;(4)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经济帮助(已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不再享受一次性经济帮助)
2、XX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活一个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报,村镇县审核后每人每年可享受1200元扶助金
第1页共4页3、XX省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制度
具有XX省户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