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XX县区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如下: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法院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报告的有关准备工第1页共3页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