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广泛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的规定,特制定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生缺陷是指胎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结构或功能异常
有些异常可于出生时表现,有些异常可于出生后一段时间逐步显现
产生原因包括遗传、环境或二者共同作用
(一)预防出生缺陷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我国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
据专家测算,我国每年有近百万例出生缺陷婴儿出生,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常见的严重出生缺陷占很高比例,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数百亿元人民币
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直接影响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亟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关注,积极应对
(二)预防出生缺陷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据有关资料报告,我国严重出生缺陷患儿中除20-30%经早期诊断和治疗可以获得较满意的生活质量外,约30-40%在出生后死亡,约40%致残
每一例出生缺陷都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不仅影响患儿终生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也影响家庭和谐
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直接关系到数千万家庭的幸福和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预防出生缺陷任务十分紧迫
出生缺陷时时刻刻都第1页共7页在发生,而广大群众对于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十分贫乏,缺少防范意识;目前全社会尚未形成积极有效的预防机制;一级预防尚未成为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