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证区别[大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use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有效期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
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
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申办材料5
1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第1页共3页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