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XX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XX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XX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第1页共5页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