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试行)第一篇:大连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试行)管理与经济学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根据党章及校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凡调入、调出我校及在本校范围内因学习或工作调动的党员,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均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管理与经济学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由学部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程序应届毕业生党员本人到管理与经济学部党委办公室(科技园c座315房间)办理组织关系调动的手续
办理手续前,请毕业生党员本人务必与所去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地址,在办理时还要提供个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
1、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调动手续
2、校内调转(留校工作或已录取为本校硕、博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也要及时到党委办公室告知,由党委办公室的老师直接从“党员信息系统”直接调转
3、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家庭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学校不再保留组织关系
如有出国等特殊原因可向院党委提出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申请批准后其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本校
待回国就业单位落实后,应立即将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出
4、离校时没经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三、*组织关系接收地址(介绍信台头)的说明*1、(XX市内):去往XX市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详细问清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部门
如:所去单位为:ibm大连分公司,组织关系转入至:大连高新园区党委
第1页共10页2、(XX市以外):除XX市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与XX市委组织部相对应的组织部门(即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
如:所去单位:东北大学,组织关系转入: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