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烟草总公司XX省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云南烟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烟草公司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全省烟叶生产发展需要,以省公司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省公司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
项目以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以实用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攻关及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公司系统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烟叶生产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省公司科技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的审定
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省公司科技处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一般采取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部分项1目,采取委托制方式立项,由省公司指定一家或几家单位共同承担;对适宜并符合招标条件的,可采用招标方式立项,并按《中国烟草总公司XX省公司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
第五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烟草行业发展政策和系统科技发展规划;(二)符合省公司科技计划申报要求;(三)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六条申请项目的单位以省局(公司)所属科研机构和各州(市)公司为主,鼓励卷烟工业企业、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协作,国际技术合作
申请第1页共7页项目的单位具备与所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实施条件
第七条系统外单位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所申报计划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