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项目部签定的安全、质量、环保目标责任书(1)企业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责任书根据《建筑法》、《劳动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企业和XX县区建设局签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和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坚决执行公司与市局签订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一、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火灾和爆炸、中毒事故。2.轻微伤害事故月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3.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4.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达100﹪。5.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到85分以上。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二、责任要求1.项目经理重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网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分工明确,工地天天有检查并有检查记录。2.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3.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4.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第1页共2页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桩机、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报送备案和专家论证。三、考核及奖惩公司将对每个项目部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1.对达到责任书目标要求的项目部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有关的规定。2.在XX县区安监站或者公司举行的日常、专项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的,按公司《日常检查整改不力处罚明细》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并勒令限期整改,期限内未落实整改的公司将给予处罚直至整改妥善为止。3.项目经理被网上通报批评的,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进行处罚。4.对发生重伤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项目部,将停止该项目经理继续承接工程,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签定时间:签定时间: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