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全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我乡“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我乡农村税费改革、区划调整后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稳定和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着眼于计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计生”战略,不断配备充实计生队伍,使他们科学规范行政有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我乡各项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2005——2010 年,计生队伍建设的目标是。计生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时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干部队伍建设体系日趋完善,队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到 2010 年,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符合 40 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工作能力的计生干部达到 80%,其中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占三分之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达到省要求标准。 三、政策措施 (一)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乡配备 1 名计重助理,列入乡行政编制。计生助理的调动和任免,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乡政府与市计生局会商,实行民主评议、业务考试,党委考核相结合,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镇计生服务站人员按市缟办核定的编制配备到位,40 人员工资报酬由乡财政负担。加强人员机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占计生服务站编制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确保有 1 名统计微机员。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确保竞争上岗人员有编第 1 页 共 18 页制,无编制人员合理分流。每村要保证有 1 名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今后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全部实和竞聘上岗,并按照“岗位责任制、以效计酬制、定期考核制”管理,每个自然屯要配备 1 名兼职计划生育中心户或计划生育信息员。 (二)认真落实待遇报酬。一要落实经济待遇。计生助理人列入公务员序列,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从行政经费中列支。事来编制人员工资报酬按市规定执行。村计生服务室主任工资报酬不低于 1600 元,养老、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