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坝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______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 一、本村村民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本村村民都有检举违反计划生育人和事的权利和义务,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50—100 元。 二、本村未婚青年要自觉遵守《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符合结婚条件的要主动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并同时到乡计生部门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未办理以上证件生育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并处非法结婚罚款 500—700 元。 三、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到乡计生办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并向村委会签订落实手术合同,方可生育孩子,办《二孩生育证》时,需要育龄妇女小组长在审批表上签字后方能办理。孩子出生后 60 天内要主动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相应的手术,逾期除手术费用自理外,将处200—500 元罚款。持《二孩生育证》当年未生育的,次年必须换证,否则生育的一律按计划外生育处理。 四、本村计划生育按村民组为单位进行管理,各户户主都要与村委会签订《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合同》,同时,已婚育龄妇女和重点管理对象还要与育龄妇女小组长签订《协议书》。拒不签订的,每户向村委会交纳责任金 500—1000 元,待其签订后退还。 五、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必须参加由村委组织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三优五期教育学习,凡属本村的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村民,即: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待孕或一孩上环对象和持《二孩生育证》待孕或二孩结扎不满一年的对象,及未落实手术的每季度必须参加村委组织的孕情检查和妇检。因避孕或节育手术失败,出现计划外怀孕的,要主动报告责任区组长,并及时到乡计生服务站采取补救措施,重新落实节育手术,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六、凡本村须外出务工、经商或暂居的村民,必须凭村委介绍信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后方可外出,属重点管理对象的,必须向村第 1 页 共 5 页委交纳抵押金 1000—2000 元,并于每年的 三、 六、 九、十二月的一号以前及时寄回流入地计生部门的有效孕检或妇检证明,同时每年必须回来见面一次,否则将按每季度500—1000 的处罚累计算。 七、凡属本村的“三代”责任人(即为外出人员代看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有责任联系并督促外出人员的重点管理对象按期寄回所在地计生部门妇检证明,或回来落实手术,违者每季度并处三代责任人责任金 500---1000 元,当外出人员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