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展规划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四大体系: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灾害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完善救灾工作预案;抓好救灾仓库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以及灾后重建家园工作机制等抗灾救灾工作机制,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档案备案制度;适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建立由上至下覆盖全市低保业务管理的网络信息系统;争取各地落实基层低保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农村五保供养。按照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力争使现有敬老院 50%达到省定等级标准。制定和落实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使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基本达到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慈善超市建设以及社会捐助救助等社会配套救助。 二、进一步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双拥工作。紧紧围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部队打赢能力”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形式,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积极为驻军解难事,办实事,提高军事斗争准备保障能力和部队战斗力。每年完成 20%的社区、企业实现双拥工作进驻。依托地方院校,建立科技拥军基地。落实对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随军家属等对象的社会优待。 优抚安置。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 3%左右的比例调整;严格界定优待金的发放对象,及时兑现优待金;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大退伍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妥善处理好历年遗留的个别退役士兵安置问题。继续落实 53 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军第 1 页 共 3 页供站的保障应急机制,确保军供任务安全、有序、整点。认真做好省上审定的军队退休干部、伤病残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民间组织管理。以民间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