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工作安排 各基层工会、分会: 总公司第十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即将届满,根据《XX 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经总公司党委同意,拟于 2010 年 4月召开新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换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代会换届原则: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落实职工民主权利的根本保证,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企业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3、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经营管理者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经营管理者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4、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代会组织制度的设置 1、总公司本次换届为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经党委 扩大会研究同意,届期为 3 年。基层单位职代会届期与总公司职代会届期保持一致。 2、100 人以下的基层单位不设职代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100 人以上的单位建立职代会,100 人以上,不足 200 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 30 人;2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按在册职工总数的 15%确定,但一般不超 100 人。 3、总公司十六届职代会代表人数,按在册职工总数的 8%左右确定,人数约 210 人左右。并按在岗职工与不在岗职工的人数相应分配数额。(详见名额分配表) 4、总公司职代会设若干职工代表团(组)和专门委员会,负责相关事项;按总公司历届职代会的做法,大会主席团仍为届期常设机构,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召开主席团成员、各团组长及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相关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 1 页 共 9 页 5、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及产生办法 1、凡属总公司在册(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2、总公司职工代表应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比例应不少于 5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女职 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基层职代会代表比例参照执行) 3、总公司职代会的代表,一般应从基层职代会代表中产生,不设职代会的单位,应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4、职工代表的产生应采取无记名选举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