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和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页共9页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