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XX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以下简称污水处理收费)行为
在城市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费)
第三条(污水收费的性质和作用)污水处理费是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而征收的费用,是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主要原则之一
污染者付费)污水处理收费应当遵循污染者付费和使用者负担的原则
第五条(主要原则之二
保本微利、考虑承受、公平负担)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污水处理企业保本微利、考虑排放污水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主要原则之三
政府的支持)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企业以及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应给予政策扶持
在不能实行“保本微利”收费的地方,城市人民政府必须从征收的有关税费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政府管理体制)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审批;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八条(污水处理费的构成)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设施第1页共6页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成本和费用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有关规定核定
税金按国家有关的税法核定,免征增值税
利润率按高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