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XX年上半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一、我市两级法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所审理案件的特点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危害巨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守护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惩治商业贿赂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惩治商业贿赂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为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根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院于20XX年8月及时调整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成立了由院长袁治云为组长,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存禄为副组长,院内相关重要庭室主要负责人员参与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本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二庭,负责具体工作,并确定了联络员
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
各县(区)法院也确定了负责本辖区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络员,及时向中院报送商业贿赂的相关情况,确保惩治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开展
经统计,20XX年上半年,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件,审结2件
涉案犯罪金额69万余元,分别是马万里受贿案,关君波行贿案,与去年审结的张全世受贿案系串案,均是涉及到医疗卫生行业进购药品及医疗设备工作中存在不规范操作而引发的行贿与受贿犯罪
为贯彻从严打击商业贿赂案件的方针政策,对涉案二人均在法定刑幅度内从严判处:马万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张全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关君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我市两级法院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量刑关的同时,注重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结合我市两级法院审判实际来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今年上半年仅受理了2件,并且是行贿与受贿的对合犯罪,但是实际上商业贿赂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绝对数量并不少
第1页共5页二是商业贿赂具有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很难发现,取证困难,呈现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