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X同志自动脱党报告自动脱党有什么后果党章有明确规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
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
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
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和处理
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一般情况下半年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但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让党组织书面报告并写出深刻检查党费每月应交纳一次新的党费实施细则:1、新标准执行时间《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普通计算方法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普通交纳比例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第1页共3页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