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开展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反映经营成果,有效防控案件风险,确保全县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
我社员工认真学习苍信联发〔2012〕154 号《XX 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开展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整治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业务经营操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一、学习情况及内容
认真学习了川信联发〔2012〕28 号《关于印发 XX 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省联社关于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业务经营禁止性规定,如:(川信联发〔2009〕178 号)《XX 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问责实施办法》、(川信联发〔 2010〕316号)《XX 省农村信用社十条禁令》、(川信联发〔2011〕64号)《XX 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川信联办发〔2011〕307 号)《XX 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20 个不准”规定》、(川信联发〔2011〕139 号)《关于严防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的通知》、(川信联发〔2011〕36号)《XX 省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规章制度、及多宗案情通报
使我深刻领会弄虚作假经营行为,其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危害之巨大
二、整治内容及情况
(一)存款业务方面 1
我社无虚假放贷转增存款、空库空存虚增存款、空取虚降存款,以及有无采取调账调表等方式虚增虚降存款规模
我社无虚假对账,代签、冒签对账单
存款账户管理
我社无编造、伪造虚假资料开立账户或银行卡;无盗取、私下、挪用客户存款,无客户存款不入账等情况
存款业务中无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第 1 页 共 19 页 (二)贷款业务方面 1
我社无虚假放贷、空库收贷,以及采取调账调表等方式虚增虚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