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退休检察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多多听取律师意见给司法公正加道保险 保证狱无冤案是司法者梦寐以求的至高境界
对此,需要做到兼听包括辩护观点在内的不同意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视和准确判断
美国著名大律师丹诺说:被告律师的责任,在于保护被告免于在犯罪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证确凿,原则上是争取最低的刑罚
在司法案件中,如果律师如此尽职尽责,如果司法者能够认真倾听律师意见,那么司法公正就多了道安全保险,冤假错案就少了些发生几率
如果说,既往的冤案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是从反面说明辩护制度和律师辩护对防止冤案、实现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福建念斌最终被判无罪案件,就是从正面强化了这一常识
正反两面的案例形成了生动的法治课,告诫司法者万不可轻视、漠视、歧视律师,侵犯律师执业权利
正面、积极的作为,是刑辩律师的主流,这是明显的客观存在
问题是司法者能否认知、把握和认同这一客观存在,并在司法实践中做出相应的积极回应,即把律师当作诉讼活动的平等参与者、当事人权利的维护者、公正司法的帮助者、司法权力的监督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为他们依法执业创造条件,重视和倾听他们的意见
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律师有权参与诉讼活动、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障,这是宪法和法律作出的明确规定
辩护权是私权,司法权是公权,二者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所说,强调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不等于法官可以拒绝监督,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是法官的主要监督者
承认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司法权力依法正确行使的明智选择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如果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很难被被害方理解,甚至自己的人身权利可能会被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第 1 页 共 2 页律师能够锲而不舍、百折不挠、毫不动摇地对被告人权利和案件事实负责、坚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