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 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社会的呼声、现实的需要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对规范选人用人过程,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整治选人用人过程中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意义
下面,我谈两点学习心得
一、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首先要深入领会内涵 四项监督制度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筑起了坚固的防护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了 5 大类责任主体、39 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通过坚决贯彻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切实保障选人用人的公正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 5 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7 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以事前把关、事前预防为抓手,从而杜绝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通过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 1 页 共 5 页 ——《市县党委书记